全体校友及校友企业:
为加强校友之间的沟通交流,推进互动合作,打造校友服务品牌,构建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校友交流平台,学院决定通过利用海内外各位校友和校友企业的资源优势,通过共享场地、开辟独立空间等多种方式,在重点窗口地区打造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校友交流、沟通、互助、联络的另一校友服务平台——“校友联络处”。同时,“校友联络处”作为山科校友服务平台的“线下”节点,不断丰富和完善“线上 线下”校友服务平台,服务校友发展,助推学校发展。此项工作拟采用申报共建方式进行,现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:
1、申报者拥有相关物理空间产权或5年以上使用权;
2、共享物理空间100平米以上;位于市区繁华地段,交通方便;
3、具备提供20人及以上交流沟通、商务洽谈、便民咨询等服务的场所及办公设施,或者承担举办更多人数的笔会、论坛、发布会、路演活动的会务条件;
4、校友能经常在此办公或有固定的公司行政人员可以对接。
二、申报与认证:
1、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在收到申请材料15日内完成考察;
2、考察通过后,在学院校友会网站进行7日公示;
3、学院为“校友联络处”授牌。
注:“校友联络处”先期将在潍坊、济南、青岛、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天津、广州等地设置,后期将在山东省各地市、校友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置,每个地区只设一处,这也是不同于“校友之家”之处。
三、运营与评估:
1、学院和各地校友组织提供宣传、推广等支持,学院提供校志、宣传片、宣传画册、招生简章、毕业生信息资源册、校刊校报等宣传资料、校友风采录、校友通讯录等资料;
2、校友联络处作为本地区校友工作联络机构,应该积极筹划建立本地校友组织,建章立制,规范管理;积极开展校友活动,向校友办提供各类校友信息和校友资源,接待广大校友以及母校领导,协调当地社会资源,提供各类优质优惠便民校友服务;
3、每自然年开展总结、评估工作;
4、评估结果作为协议续期、评优评奖及后续支持的依据;
5、校友联络处相关信息如有变动请务必及时通知校友办变更。
“校友联络处”建设对于落实校友工作“服务校友、服务学校、服务社会”宗旨,打造校友交流平台,推动各地方校友活动开展、实现校友间协同创新、宣传校友企业、传播山科声音,塑造山科形象,提升学校品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。请全体校友大力支持“校友联络处”建设,重视对本地区“校友之家”的物色、推荐和考察工作。
“校友联络处”建设将凝聚山科校友的智慧和力量,共建山科校友精神家园,打造山科校友服务品牌,引领山科校友创新发展,助推学院国家特高校建设。
联系人:马长宝
联系电话:0536-8187791 13371099027(微信同号)
电子邮箱:mcb828@163.com QQ:183416937
附件1:“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校友联络处”申报表
附件2:校友联络处样式:
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
二0二0年九月八日
山东科技职业学院“校友联络处”申报表
(校友个人)
(20 校联处字第 号)
校友联络处名称 |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**地区校友联络处 | ||
校友联络处位置 | |||
申请人姓名 | 性别 | ||
毕业班级 | 身份证号 | ||
工作单位及职务 | |||
地址 | 手机 | ||
电子邮件 | 微信 | ||
其他联系人 | 联系方式 | ||
空间及设施 情况说明 | 空间位置、结构、面积,座位数量;办公设施、音响、投影等设备,网络等条件,校友及企业情况介绍、设施及空间环境照片、校友个人照片请以电子版形式单独发送校友办。 | ||
申请书 | 本单位自愿将上述空间,申请为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校友联络处,并承诺遵守有关规定,为山科校友尽职尽责服务。 申请人: 年 月 日 | ||
学院审批意见 |
学院(盖章) 年 月 日 | ||
备注 | 校友联络处相关信息如有变动请务必及时通知校友办变更。 |
注:本表一式二份,同等效力。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校友办、申请人各持一份。
山东科技职业学院“校友联络处”申报表
(校友企业)
(20 校联处字第 号)
校友联络处名称 |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**地区校友联络处 | ||
校友联络处位置 | |||
申请单位 | 性别 | ||
联系人 | 班级 校友姓名 | 职务 | |
单位地址 | 手机 | ||
电子邮件 | 微信 | ||
其他联系人 | 联系方式 | ||
空间及设施 情况说明 | 空间位置、结构、面积,座位数量;办公设施、音响、投影等设备,网络等条件,校友及企业情况介绍、设施及空间环境照片、校友个人照片请以电子版形式单独发送校友办。 | ||
申请书 | 本单位自愿将上述空间,申请为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校友联络处,并承诺遵守有关规定,为山科校友尽职尽责服务。
申请单位(盖章) 年 月 日 | ||
学院审批意见 |
学院(盖章) 年 月 日 | ||
备注 | 校友联络处相关信息如有变动请务必及时通知校友办变更。 |
注:本表一式二份,同等效力。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校友办、申请单位各持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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